国家广电总局鼓励电视播出微短剧,推动优秀境外节目引进播出等


8 月 19 日消息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昨日正式发布并施行《进一步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促进广电视听内容供给的若干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。
《若干举措》指出,应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内容建设,提升优质视听内容的供给能力:
- 推行“内容焕新计划”,激发内容创作活力;
- 优化电视剧集数管理及季播剧播出间隔时长等相关政策;
- 完善电视剧内容审查机制,提升审查效率与服务水平;
- 加大超高清节目的制作、播出与推广力度,推动纪录片、动画片精品化发展;
- 支持并鼓励优质微短剧登陆电视平台播出;
- 积极推进优秀境外节目的引进与播放;
- 同时,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,强化节目版权保护。
国家广电总局将统筹组织各省(区、市)广播电视主管部门、广播电视台、内容制作机构、网络视听平台,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、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、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行业组织,共同落实《若干举措》各项任务,力争实现精品内容持续涌现、传播范围不断扩大、发展环境不断优化,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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